毛泽东有一段著名的语录:“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,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。”这是一个荒唐透顶的唯心主义逻辑。按照这个逻辑是无所谓是非曲直的,只要认为是同志,白的是白的,黑的也是白的。如果认定是敌人,则黑的是黑的,白的也是黑的。当然也不存在外交,只有斗争。他打败了蒋介石,把中国当成了大苏区,接下去就是搞世界农村包围城市,就要打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,就要投靠斯大林。当然需要表现得立场坚定,不共戴天。用鲁迅那句:“叭儿狗比它的主人更严厉”来形容,并不过分。就是斯大林,也只不过是同美国明交暗斗,从不曾要苏联人“普遍养成对美帝国主义的仇视、鄙视、蔑视的态度”,更没有要苏联人同美国“不共戴天”的。
颇具讽刺意味的是,这逻辑被狡猾的艾奇逊发现并利用。1951年1月13日,英、法等西欧国家在联合国提案:立即停火,并进一步寻求和平新措施;外国从朝鲜撤军;让朝鲜人民选择政府为朝鲜统一作出安排;建立适当机构解决远东问题,包括台湾地位及中国在联合国席位在内;该适当机构由美、英、苏及共产党中国代表组成。也即“五步方案”。
艾奇逊发现此提案对中方极为有利,基本上满足了中共所提出的停火要求。如赞成它将必然在美国造成政府危机;但如反对它又会落下破坏和平的罪名,并使中共被世界认同。他绞尽脑汁制定冒险计划:让中国替美国反对该提案。他对杜鲁门说,如果中国反对,其他国家就会站在美国一边,一道指责中国侵略。杜鲁门无可奈何批准了该计策。尽管美参议院已对此提案激烈反对,但艾奇逊却布置美驻联合国大使公开称赞这一方案,并指示美国投了赞成票,使该提案在第一委员会以6:6得以通过。塔夫特参议员称之为:“合众国同意的最完全的投”。这消息沸沸扬扬弄得满城风雨,其目的是促使中国反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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