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中通社1月21日报道,中国国防科工委国际合作司官员张韶萍16日对出席“中美出口管制中的政企关系研讨会”的美国专家表示,在对外军售问题上,中国历来采取慎重、负责的态度,对军品出口实行严格控制。中国政府对军品出口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,项目的审批实行“三报三批”制。
所谓“三报三批”,即武器装备及相关技术首次向国外推销前,须办理产品的立项审批手续,产品立项由国防科工委、国防部共同审批,重大项目须报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审批,这是第一步。获得立项批准后,军贸公司可在国外推销相关产品,寻到目的客户后,须向国防科工委提出项目出口申请,这是第二步。项目获得批准后,军贸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军品出口合同,出口合同获批准后方可生效。军品报关出口前,军贸公司凭出口合同批准文件向国防科工委申领军品出口许可证,作为通关凭证。海关凭许可证验放出口产品。包括经营许可、经营范围许可、项目许可和通关许可。
这一表态被国际国内舆论普遍认为,是中国有关方面向国际社会展现其对军售管控的重视力度,力图给世界以“负责任大国”印象的姿态展示。
那么中国军售的历史和现状如何?为何要向国际社会公开展示军售管控的决心和措施?中国在军售管控方面究竟做到怎样?
中国军售 曾经风光过
中国在建国后很长历史阶段都遵奉毛泽东主席“不当军火商”的原则,虽有大量武器输出,却都是军援,几乎没有军售记录。
直到1979年,埃及向中国订购90架歼-7A型战斗机,开启了中国军售的先河。此后中国走“价廉物美”路线,将大批苏联风格的常规武器,如飞机、坦克装甲车辆、轻型舰艇、火炮、枪支弹药等,出口到非洲、中东、南亚一些发展中国家。
此时正值冷战后期,美、苏阵营对峙气氛浓重,许多发展中国家要么买不到武器,要么买不起昂贵的美、苏武器,廉价的中国军品因此广受欢迎,很快从零发展到每年10多亿美元的交易额。不久两伊战争爆发,旷日持久的消耗战迫使双方不得不大量寻求武器补充,价格低、供应量充足的中国武器自然成为首选,甚至出现同一家军工厂为敌对双方“赶合同”的咄咄怪事。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和机遇,尽管中国武器技术含量低,性能落后,但仍然获得理想的销售业绩,据SIPRI 年鉴统计,至巅峰时期的1992年,中国大型常规武器出口额达15。35亿美元,占世界大型常规武器出口8。34%,在世界军品出口国中列第4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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