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,二战以后,属于战败国的日本向世界的承诺,不拥有军事队伍,同时这一承诺也写进日本宪法,所以日本一直不能名正言顺的拥有自己的军队,而是拥有属于自卫性质的自卫队(实质是军队),但这一点使得日本民众背上了沉重的心理包袱,觉得这是对他们的不公,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认为是耻辱。因此他们想法设法提升自己的自卫队规格,同时推销自己的自卫队,以弥补和淡化他们的这一承诺的后果。日本多次寻求修改1947《和平宪法》第九条将“自卫队”上升为“自卫军”就是这方面的明证。
第四,就中日关系而言有着更加特殊的原因和背景。首先,中日在历史上发生过日军侵华事件,使得中日两国在军事问题上极度敏感。因此,日本方面想借助其他途径使日本自卫队的军事设施踏上中国领土,试探中国方面的态度,为他们日后自卫队上升自卫军做铺垫。其次,中日都是亚洲强国,老大老二问题。日本方面想如果能在中国领土上展现自己军事的威风,对于亚洲及其他各州的国家和地区来说,更能体现他们的实力和威风。同时还有一层意思就是让世界上其他国家都知道,中国都能“正确”对待日本的自卫队,其他国家就应该不要说三道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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